当一个贸易商需要对一笔货物进行保险时,首先要跟保险公司联系,通常是填制一张投保单,经保险公司接受后就开始生效。保险公司出立保险单以投保人的填报内容为准。填报时要明确以下内容:
1. 被保险人名称:要按照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填写。
2. 标记:应该和提单上所载的标记符号相一致,特别要同刷在货物外包装上的实际标记符号一样,以免发生赔案时,引起检验、核赔、确定责任的混乱。
3. 包装数量: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、包、件、捆以及数量都写清楚。
4. 货物名称:要具体填写,一般不要笼统地写纺织品、百货、杂货等。
5. 保险金额:通常按照发票CIF价加成10%—20%计算,如发票价为FOB带保险或CFR,应将运费、保费相应加上去,再另行加成。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,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赔偿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付,因此溢额投保(如过高的加成、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投保金额等)是不能得到全部赔付的。
6. 船名或装运工具:海运需写明船名、转运也需注明;联运需注明联运方式。
主营海运集装箱货物、海运散杂货运输服务。
集装箱运输以东南亚航线、中东航线、美加航线、非洲航线的出口和全球集装箱的全程进口为主要业务,是MAERSK、CMA、YANGMING、HANJIN、RCL、HYUNDAI、K-LINE等多家船东的订舱代理,在国内及海外有完善的运输网络,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在东南亚、中东、美加、非洲航线上的服务有很强的竞争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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